在GM集團宣布破產,進入重整階段階段之後,根據破產法第363條審議公司資產出售,是由原先的公司體系分出旗下能夠獲利的品牌與資產,並且將無法獲利的資產加以分割出售。近日,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院,由大法官Robert E. Gerber宣布批准GM的銷售案,幾乎將所有的GM資產賣給由美國財政部出資設立的NGMCO公司,讓GM集團的重組過程邁向全新的歷程。
NGMCO在完成收購GM集團的交易案時,將會將公司名稱改為General Motors Company,並且持續沿用GM此汽車品牌名稱,旗下各汽車品牌也將持續運作。如此作為,代表著新成立的GM集團問世之日已經不遠。除此之外,新成立的GM集團透過與UAW美國汽車工人聯合會(United Auto Workers)、CAW加拿大汽車工人聯合會(Canadian Auto Workers)達成協議,更可以無後顧之憂地,以極具競爭力的經營組織拓展公司的業務。